类别说明
1、按揭额度:
(住宅)商业贷款最高7成最长30年;公积金(组合)贷款最高7成最长30年;(商业)商业贷款最高5成最长10年。
注:贷款的具体额度和年限以按揭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,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和年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最终审批结果为准。
2、按揭须提交资料:
已婚—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武汉市户口需提供2年社保证明)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结婚证等原件,夫妻双方均须到场。
未婚—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武汉市户口需提供2年社保证明)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未婚证明(由民政局出具)等原件。
离异—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武汉市户口需提供2年社保证明)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离婚证等原件。
注:公积金(组合)贷款的客户还须提交夫妻双方的个人公积金帐号、单位公积金帐号及公积金缴存银行名称。
3、买卖合同签署时间:《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》签署后10日内。
4、签署人:须为买受人本人。如以企业名义购买,则签署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。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则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有效的委托书。
请务必携带如下资料前往签约:《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》原件、定金收据原件、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,由按揭银行出具的《按揭贷款确认单》。